近年詐騙事件頻傳,不少民眾因為把金融帳戶、虛擬貨幣帳號或第三方支付帳號借給他人使用而誤觸法律。
若帳戶被懷疑涉及不法資金流動,可能會被列為「警示帳戶」;如果進一步被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,會被警察機關裁處「告誡」。
不論是「帳戶警示」或「告誡處分」,不僅均會影響資金調度,也會對個人信用造成長期影響。
帳戶警示:暫時凍結帳戶,所有交易功能全面暫停
當法院、檢調機關或司法警察懷疑帳戶涉及詐欺、洗錢等情事時,會通報金融機構將帳戶列為「警示」,暫時凍結帳戶交易,以防止資金遭不法挪用。帳戶警示屬暫時性措施,通常在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,便會解除警示:
(一)檢察官偵查終結並不起訴;
(二)法院判決無罪或緩刑;
(三)刑罰執行完畢;
(四)警示期間已達兩年。
在警示期間,帳戶的所有交易功能都會被全面暫停,無法正常轉帳、提款或收款,對日常生活與理財安排影響甚鉅。
告誡處分:長期監控,限制部分使用功能
如果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的規定,警察機關會核發「告誡」處分,一次為期五年。如果在告誡期間再犯,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/併科新台幣(下同)100萬以下罰金;如果在告誡處分期滿後再犯,將再核發一次為期5年的告誡處分。
帳戶經裁處「告誡」後,將會受到多項使用限制,包含:
(一)繳公用事業費用(水、電、瓦斯費等)以外,每日轉帳、提款上限1萬元;
(二)禁止使用網路銀行;
(三)金融機構可以拒絕辦理臨櫃交易或開立新帳戶;
(四)電子支付每日累計小額匯兌上限1萬元,每月累計收付上限3萬元;
(五)虛擬資產帳號結清後關閉,不能再開;
(六)如果是賣家,想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請帳號,可能不會通過;
(七)如果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本來就有開立帳號,撥款天數將會不短於20日、每日收款上限2萬元、每月收款上限20萬;
(八)列為高風險客戶,金融機構、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及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在查證期間,可以先暫停帳戶功能。
不服告誡處分的救濟途徑
如認為告誡處分不當,應於收到「告誡處分」30日內依法提起訴願,否則將喪失救濟的權利。
金融安全從日常意識開始
帳戶警示與告誡可同時存在,記得切勿將金融帳戶、虛擬貨幣帳號或第三方支付帳號借給他人使用,也不要代收、代轉他人資金。守護帳戶安全,就是守護自己的財富安全。
▐ 作者
林芊律師執業數年來跨足訴訟及非訟領域,包含:
※民事部分:返還借款、違約金、損害賠償、履行契約、勞資爭議、借名登記、越界建築、房屋漏水/裝潢糾紛、不動產租賃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、強制執行、外國判決承認及許可執行案件;
※家事部分:離婚、子女親權、夫妻財產制登記、代筆遺囑;
※商業部分:企業併購爭議、聲請選派檢查人;
※刑事部分:洗錢防制法、廢棄物清理法、侵占、背信案件;
※行政部分:稅務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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