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法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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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 13, 2025
近年詐騙事件頻傳,不少民眾因為把金融帳戶、虛擬貨幣帳號或第三方支付帳號借給他人使用而誤觸法律。
若帳戶被懷疑涉及不法資金流動,可能會被列為「警示帳戶」;如果進一步被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,會被警察機關裁處「告誡」。
不論是「帳戶警示」或「告誡處分」,不僅均會影響資金調度,也會對個人信用造成長期影響。帳戶警示:暫時凍結帳戶,所有交易功能全面暫停
當法院、檢調機關或司法警察懷疑帳戶涉及詐欺、洗錢等情事時,會通報金融機構將帳戶列為「警示」,暫時凍結帳戶交易,以防止資金遭不法挪用。帳戶警示屬暫時性措施,通常在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,便會解除警示:
(一)檢察官偵查終結並不起訴;
(二)法院判決無罪或緩刑;
(三)刑罰執行完畢;
(四)警示期間已達兩年。
在警示期間,帳戶的所有交易功能都會被全面暫停,無法正常轉帳、提款或收款,對日常生活與理財安排影響甚鉅。
告誡處分:長期監控,限制部分使用功能
如果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的規定,警察機關會核發「告誡」處分,一次為期五年。如果在告誡期間再犯,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/併科新台幣(下同)100萬以下罰金;如果在告誡處分期滿後再犯,將再核發一次為期5年的告誡處分。
帳戶經裁處「告誡」後,將會受到多項使用限制,包含:
(一)繳公用事業費用(水、電、瓦斯費等)以外,每日轉帳、提款上限1萬元;
(二)禁止使用網路銀行;
(三)金融機構可以拒絕辦理臨櫃交易或開立新帳戶;
(四)電子支付每日累計小額匯兌上限1萬元,每月累計收付上限3萬元;
(五)虛擬資產帳號結清後關閉,不能再開;
(六)如果是賣家,想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請帳號,可能不會通過;
(七)如果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本來就有開立帳號,撥款天數將會不短於20日、每日收款上限2萬元、每月收款上限20萬;
(八)列為高風險客戶,金融機構、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及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在查證期間,可以先暫停帳戶功能。
不服告誡處分的救濟途徑
如認為告誡處分不當,應於收到「告誡處分」30日內依法提起訴願,否則將喪失救濟的權利。
金融安全從日常意識開始
帳戶警示與告誡可同時存在,記得切勿將金融帳戶、虛擬貨幣帳號或第三方支付帳號借給他人使用,也不要代收、代轉他人資金。守護帳戶安全,就是守護自己的財富安全。
▐ 作者
林芊律師執業數年來跨足訴訟及非訟領域,包含:
※民事部分:返還借款、違約金、損害賠償、履行契約、勞資爭議、借名登記、越界建築、房屋漏水/裝潢糾紛、不動產租賃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、強制執行、外國判決承認及許可執行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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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 27, 2025
如果有人在匿名社團或限時動態上傳你的照片,
還抹黑你的私生活不檢點,該怎麼處理呢?
別慌!這種行為不管是不是匿名,都是違法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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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可能會想,
這只是私人社團、個人頁面,應該沒事吧?
但其實只要讓「不特定人」或「多數人」看到,
就可能構成 誹謗罪(刑法第310條) 或 公然侮辱罪(刑法第309條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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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發文以為抓不到?其實超容易被追蹤!
即使在社團用了匿名功能,檢警一樣可以調閱資料,
報案後,檢方是可以要求社群平台提供IP位址,
就算用假帳號、刪留言,還是能追蹤到真實身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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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遇到這種情況,你可以這樣做
- 提出刑事告訴(誹謗罪、公然侮辱罪)
- 對造謠者提民事訴訟,請求回復名譽 & 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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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最高法院判決也有認為,
如果網路平台業者沒有盡到
「審核言論的義務」與一定的「防止措施」,
也有可能要對被害人負不作為侵權責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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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不管是發文的人,還是放任不管的平台,
都可能要付出法律代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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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 29, 2025
大家是否有在網路上氣到想開戰的經驗呢?
不管是在公開社群還是私人群組,
吵架過頭,真的有可能觸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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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憲法保障我們的言論自由,
但這不代表你可以隨便開嗆不負責!
當你的發言傷害到別人的名譽或權益時,
就有可能觸犯刑法!
*如果故意抹黑別人捏造不實言論
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「誹謗罪」
*如果直接開罵、用難聽的話羞辱對方
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「公然侮辱罪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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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遇到不爽的發言,該怎麼辦呢?
別忘了冷靜蒐證理性應對,
向網站檢舉或透過法律解決,
才是最正確的做法!
千萬別一時衝動開戰,
否則最後可能是法院報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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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 23, 2025
投資意識提升,陷阱也悄然增加
當今民眾越來越有理財投資意識,市場上投資產品也相應變的更多樣,然而,在五花八門的投資選擇中,近年卻屢屢傳出,被包裝成「無風險高報酬」之投資標的,實際上卻是「違法吸金」之案件,此類案件被害人數往往可達千百人,吸金規模更動輒上億元。
小心!「高報酬投資」背後可能是陷阱
事實上,近來的違法吸金案件,其宣稱之投資標的可能包含:投資黃金、石油、不良債權買賣、特殊技術,或販售特定產品後,吸引投資人繳納會費參與直銷並領取高額紅利等等,其內容可說是各式各樣,但要辨別一項投資究竟是否是違法吸金,並不只是判斷投資標的為何,因為吸金集團會不斷更新、變化包裝投資標的之手法,所以投資人應留意的是吸金案件的幾項典型特徵,包括:
(一)宣稱之報酬率甚高,甚至高到不合理,且其報酬可能會以「利息」以外之字眼包裝,如
「保管費」、「獎金」、「佣金」等
(二)強調能夠「保本」或「保證獲利」
(三)鼓吹投資人介紹更多人一起加入投資,並且據此給予獎金、佣金
(四)商業模式複雜,投資人無法輕易理解產品或投資標的之獲利來源及模式(或根本不強調投
資標的之獲利來源及方式)。
龐氏騙局運作機制大揭密
吸金案件對投資人而言之所以存在巨大風險,是因為此類案件本質上屬龐氏騙局,其本質上不是吸金集團所宣稱之投資標的在獲利,而是透過新的投資人不斷加入,投入資金後,再將新資金用於支付舊投資人報酬,即所謂「後金養前金」,這會讓投資人產生獲利之假象,而一旦不再有新的投資人加入,就無法再產生「報酬」,所有投資人都終將血本無虧。
投資基本觀念:高報酬 ,高風險
高報酬必然伴隨高風險,這是投資的最基本觀念,尤其在當今投資意識高漲的時代,更應謹記此原則,奉勸投資人不應貪小便宜因小失大,吸金案件所提供的高報酬,縱使投資人初期能拿到錢,但其總有崩解的一天,若參與其中,不僅最後恐難以追回被害金額,甚至可能因為投資過程中曾向親友遊說投資,成為招攬人,進而同樣淪為被告而被起訴、判刑,如此結果無疑得不償失,投資人均應警惕為上。
▐ 作者
馬楚涵律師曾主辦或協辦多件社會矚目之銀行法、貪污治罪條例案件及上市、櫃公司之重大金融案件,並曾經手處理多間知名公司之經營權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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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 03, 2024
你知道詐騙集團也會假扮律師嗎?
過往詐騙集團是利用法院或檢察官的名義進行詐騙,
而現在已經進階到假扮律師名義,
對民眾進行第二次詐騙,這種手法是利用人們遇到訴訟事件時,
內心裡的無助感來趁虛而入。-
一般民眾想辨別真假律師,
可以利用法務部的「律師查詢系統」,
只要輸入律師的「姓名」或「律師證書字號」,
就可以查詢到律師的照片、事務所等等資訊,
若發現查無相關資訊或資訊不正確時,
就要多加小心!-
日前法可夢合作律師
也有遭到詐騙集團「假冒身分」的情況發生,
此種情況與假律師不同,
詐騙集團是利用真實律師的照片與姓名招搖撞騙,如果有法律議題想諮詢又擔心被詐騙,
使用法可夢APP會是您安全有保障的選擇。 -
四月 26, 2024
根據內政部 的資料指出,
112年1月至10月的十大詐騙犯罪方法中,
有超過一半的受害人
受到「投資詐欺」與「ATM操作詐欺」。-
「投資詐欺」目前是詐騙犯罪手法中的第一名,
根據數據指出,年齡愈高的人,
受到「投資詐欺」的比例就愈高,
60歲以上的長者就有近五成陷入投資詐欺的圈套。-
Q:面對這麼多的詐騙手法,到底該怎麼預防!!
詐騙集團手法百出,
每個人都有被騙的可能性
我們應該時時警惕自己,
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當遇到有詐騙疑慮時,
別忘記了165反詐專線,
是你最即時的反詐夥伴
而面對不斷進化的詐騙手法,
我們也可以從#內政部警政署
提供的「警政統計通報」來取得相關資訊。-
Q:若不慎遭到詐騙,該如何補救呢?!
如果哪天真的不慎遭到詐騙,
除了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外,
也可以附帶民事損害賠償,
以保障自身權益。 -
四月 19, 2024
近期台北市發生一起保母虐童案,
最終導致該名男童身亡。
除了該#保母 受到起訴外,負責訪視的兒盟社工,
也被依#過失致死罪 及#偽造文書罪 移送偵辦。-
Q:社工並非虐童兇手,為什麼檢察機關要調查社工?
法律上並非只有親手實施犯罪的人才會成立犯罪,
在本案中#社工 對該男童具有訪視與監督的義務,
假設如新聞所述,
社工製作的訪視紀錄之中有造假的部分,
那檢方確實可能以過失致死罪與偽造文書罪的方向偵辦。-
Q:在尚未確定犯罪前,為何社工需要被上銬呢?!
依照刑事訴訟法第89條之1與
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,
基於安全考量,
警察在執行解送過程「得」使用手銬。-
但是依據同辦法第6條規定,
在執法過程中應該要遵守比例原則,
維護嫌犯的身體及名譽,
以及避免公然暴露所使用的戒具。-
像是最近許多網紅惹上大麻煩時,
解送過程就有用外套蓋住手銬。
因此本案中在媒體前公然上銬的行為,
是有違反了比例原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