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專訪】律師是為解決當事人困擾而服務,而訴訟不是唯一選擇

【專訪】律師是為解決當事人困擾而服務,而訴訟不是唯一選擇

受訪者|楊雅鈞律師

訪談者|吳綺玲

從教育到法律:選擇與轉職的起點

楊律師原本就讀教育背景的大學,在畢業後考慮報考教師公職,但當時教師名額極少,競爭激烈,例如台北市教師甄試超過一萬人報考,卻只錄取七人。
面對如此不確定性,她選擇務實轉向其他公職考試,發現書記官考科生活化、內容易入門,於是投入一年準備順利考取。這段現實導向的選擇,開啟了她的法律職涯。

從書記官到律師:制度熟悉與實務歷練

楊律師擔任書記官期間,服務於刑事法庭。她指出,書記官的兩大工作重點為行政處理與庭上記錄,其中「打字速度與邏輯掌握」是庭務關鍵。
她強調,這段經歷讓她在轉任律師後,對法院分案、閱卷、庭審流程等運作細節瞭若指掌,能更有效配合法官節奏,提升訴訟效率。

關注兒少與家事:法律背後的關係修復

  1. 兒少刑案的溝通與修復 : 針對少年犯罪案件,楊律師強調,應重視少年當下的心智能力,讓其理解所做行為錯在哪裡,進而面對法律後果。少年案常有社工介入,法官亦多採溫和風格,以修復式司法理念進行處理。
  2. 家事案件的溝通與陪伴 : 楊律師也處理許多親權與監護案件。她表示,教育訓練背景讓她擅長進行親職溝通。家事法的核心並非輸贏,而是重新調整關係,讓孩子成長過程中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。她鼓勵當事人成為「合作父母」或「友善父母」,以孩子為出發點調整爭執的情緒,邁向更成熟的親職關係。

律師實務中的堅持與體悟

  1. 印象最深案件分享 : 她分享一件過失致死的損害賠償案件:一家三口泛舟遇意外,雖教練有疏失,但刑案不起訴,一審敗訴。在二審中,透過換位思考與補強證據,最終逆轉勝訴。此案讓她體認:「訴訟結果難以預測,唯有窮盡一切、問心無愧,才能不悔於心。」
  2. 與當事人的溝通與理解 : 楊律師說,律師是服務業,有時候當事人自己都不清楚問題核心。律師應先理解對方的「真實需求」,不只是法律解答者,也是情緒轉譯者與信任建立者。

面對壓力與保持熱情:律師的生活調適

  1. 時間調配與心理策略 : 楊律師現為自行執業律師,時間雖彈性但需配合法官排庭。她比喻自己「穿著雨衣工作」,外界情緒無法滲透內心,唯有保有平靜,才能長久應對高壓環境。
  2. 熱情與價值的延續 : 職業倦怠無可避免,楊律師建議「找到金錢以外的價值」。她認為,陪當事人走過人生低谷、協助他們找回光彩,正是職業意義的所在。而訴訟只是眾多解決方式之一,不是唯一、也不總是最適合。

律師品牌經營與職涯定位

  1. 確立定位,打造屬於自己的路 : 楊律師認為律師品牌從「自我認識」開始。要問自己是想走高曝光路線,還是一對一深度服務?她選擇後者,因此專注於服務品質與口碑累積。
  2. 數位時代的低調曝光法 : 雖不偏好露臉,她透過寫作分享專業與觀點,選擇自己喜歡的節奏與主題,慢慢累積內容深度,也能建立可信賴的專業形象。
  3. 專業、尊重與品格 - 人脈的根本 : 最後談到人脈經營,楊律師認為:「專業是根本,與人為善與尊重他人更是長久關鍵。」只要維持好的態度與品格,自然會贏得信任與合作機會。

訪談重點摘要

律師是一段陪伴的過程,而訴訟只是方法之一

從教育體系轉入法律領域的楊雅鈞律師,以實務經驗與人文素養兼具的特質,走出屬於自己的專業定位。
她相信律師的核心任務不僅是打贏官司,更是理解人、陪伴人,並在專業中實踐社會價值。即便面對倦怠與挑戰,只要不失初衷、願意理解與陪伴,就能成為改變別人命運的關鍵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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