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專訪】從犯罪學講師到實務律師:法律的多元實踐與生活調適

【專訪】從犯罪學講師到實務律師:法律的多元實踐與生活調適

受訪者|蕭育涵律師

訪談者|吳綺玲

轉職法律之路:從監所到法庭

蕭律師原本非法律本科,曾在監所工作,也在建設公司任職。她表示,會走上法律這條路,是因大學時某些課程可用法律系課程抵學分,大三時修了一門刑法課程後驚為天人,覺得這門學問太有趣,自此立志往法律發展。

在工作一段時間後,她決定報考司法特考進入監所任職,之後辭職攻讀台大科法所,並考取律師執照。她提到,先工作再念書的經歷,讓她在學習法律時更能體會其實用性,也為日後實務打下紮實基礎。

她說:「其實我覺得職涯生活與學生時期的想像差別不大。因為我是在先工作一段時間後才念法律,當時就已經很清楚法律是很實用的東西。包括我過去在監所的工作經驗,很多都是跟法律息息相關的。學校所學和實務的關聯非常深——你在學校思考的那些內容,實際上在法庭上都要立刻應用。當今天出現一個爭點時,你要能立即告訴法官:『法官,我的意見是……』這就是非常需要基本功的地方,底子要打得夠穩,才做得到。」

法律學養與犯罪學思維的結合

除律師身份外,蕭律師也是犯罪學講師。她指出,犯罪學對辦理刑事案件非常有幫助,不只理解法條,更能洞悉犯罪人的心理與背景,進而與當事人建立信任連結。

她說:「不論是在辯護或擔任告訴代理人時,我都覺得犯罪學很有幫助,它在心理層面與人際溝通上的影響也很大,讓你不只是懂法條,還能與當事人建立連結。」

會接觸犯罪學,是因為大學時她就修過這門課,那時對法律和犯罪學都很有興趣。後來考司法特考也有考到犯罪學,所以這科本來就蠻熟悉的。之後也在補習班授課,補習班覺得她有法律和犯罪學的雙重背景很少見,就開始教,至今已教了七、八年。

處理繼承與不動產案件的實務經驗

除了刑事專業,蕭律師亦長期處理繼承、不動產案件。她分享一則印象深刻的案例:一位老兵想將遺產留給妻子的女兒,但兩人之間並無收養關係,依法屬於遺贈。此外,案件牽涉一位年逾百歲的失聯兄長,其生死未明需先聲請死亡宣告,才能完成遺產分割。

一審時法官對遺囑執行人審查標準產生誤解,導致駁回,案件上訴至二審並拖延一年多。期間當事人母親去世,沒能看到案件結果,讓她深感遺憾。此案也促使她更加重視生前財產規劃與遺囑撰寫的推廣。

從監所到律師:抗壓與同理心的養成

蕭律師坦言,早年在監所工作的歷練,讓她更具同理心,也更能面對律師工作的壓力。因為曾在監所工作,體會到人生中各種不同面向,相較之下,她覺得律師工作的壓力沒那麼大。

與當事人溝通的核心技巧

談到與當事人溝通的方式,蕭律師表示,不應只從法律角度切入,而應先釐清當事人真正的需求。例如面對遺產爭議,會先問對方:「你是真的想住那間房?還是想多分點錢?」如果只是覺得房子很值錢,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討論,把它賣掉大家分錢。

她說:「有時候要跳脫法律的框架,去看事情本質,去看當事人心裡真正想要的是什麼。」當事人也常常會陷在情緒裡,看不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。所以,看事情的角度不同,會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。

律師生活的自主與調適

在工作與生活之間,蕭律師強調她重視生活品質。她會控管案量、篩選案源,原則上假日與晚上不處理業務,將時間留給自己與家人。她的休閒方式包括打電動、逛街、郊外走走。

談及職業熱情,她表示:「我會挑客戶、挑案子、控制品質,目前還沒有職業倦怠的問題。」透過挑選案件與客戶、維持品質與節奏,是她維持熱情與穩定狀態的方式。

個人品牌與人脈網絡的經營

「找出你的專業,讓它成為你的定位。」蕭律師認為,建立個人品牌要從興趣出發,專注特定領域累積經驗後,自然能形成辨識度。例如她曾到建設公司實習以累積不動產經驗,後來發展為專長。

至於人脈經營,她指出:「做好一件事,客戶自然會介紹下一個客戶。」此外,她也會視情況參加商會、活動,但會審慎評估時間成本,專注於真正能建立價值連結的關係。

訪談重點摘要

法律這門職業,比你想像的更美好

蕭育涵律師從非本科背景轉職法律,以其豐富的人生經歷與強烈的實務感,展現出律師職涯的多元可能。無論是教學、實務、犯罪學或不動產繼承案件,她都能靈活整合經驗,發揮最大效益。

她也鼓勵法律學生與後進法律人,應從生活經驗與實際需求出發,理解法律的社會功能與溝通本質,進而在專業中找到熱情所在。對於職涯的選擇與成長,她說得直白卻實在:「找到你想做的,做出你的定位,自然能建立品牌與價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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