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台灣外交之困境在於主權定位之不明確,以及中國與世界各國否定台灣主權地位之現實,因此,為了維繫國人對國家主權存在之信心,不論國、民兩黨之政府,皆以正式外交關係作為主權是否存在之象徵,而陷於建交國數目多寡之迷思,實則,現今外交政策乃源自於對台灣主權地位認知模糊所致,其弊端如下:
一、主權地位之不確定性:從國際法之觀點,台灣(中華民國)實具備人民、領土、政府、主權之國家要素,他國承認與否本非國家存在之必要條件,因此,政府希望藉由透過外交關係,宣示他國對台灣國家地位承認,而將台灣主權地位之存在,繫於他國承認與否,實屬不智。
二、主權競爭之昂貴性:台灣因與中國競相爭取正式外交關係,而展開零和遊戲,兩國競相對他國爭取正式外交關係,其結果反而使台灣付出昂貴的建交費用,若台灣能平心看待建交國家數目之多寡,而非以建交為確立台灣主權地位之手段,則建交之費用將會因無競爭者而使主權之價格下滑,如此反倒可以降低台灣從事外交工作時所必須付出之代價。
三、秘密外交之不可預測性:由於台灣與中國展開激烈的外交攻防戰,致使台灣政府必須使用非正式之秘密外交手段,以獲得正式之外交關係,如此之方法,雖具隱密性而讓中國不輕易破解,惟同時亦造成缺乏監督外交政策之機制,而形成如國安密帳等國人無法監督之現象。而其中更因使用外交掮客致造成訊息不對稱而產生損失。
台灣目前仰賴建交國之存在而肯定國家主權地位之外交政策,在與中國相互競爭下,致使台灣必須付出昂貴之代價,此代價更因日後中國出價更高或邦交國執政者之更換,而於瞬間失去。如此之外交政策,不僅將台灣主權地位之存否繫於邦交國數目之多寡,而忽略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,國人之士氣更反因建交成功與否或斷交而受影響。實則,台灣政府應當積極推動台灣加入各種國際性組織,甚至與世界各國之主要民間團體建立長期之合作信賴關係,而非將外交之資源全部投注於以金錢為前提之建交。此舉不僅浪費國人之納稅錢,無助於國內之經濟發展,更有損於台灣之國家尊嚴,實有徹底檢討之必要。
原文轉載於-自由評論網 http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209760
▐ 作者
許惠峰律師於1994年加入台北律師公會及成為專利代理人,並於1997年起擔任中華民國商務仲裁人,先後任職於台北及總部在瑞士的跨國法律事務所,並曾擔任美國密蘇里州上訴法院Kathianne KnaupCrane 法官的實習助理,具有多年國內外的法律專業律師資歷,於取得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(J.S.D.)後,同時任職於中國文化大學教授民法、民事訴訟法、國際私法及法律經濟分析等主要科目,並於智財保護、公司投資、商務契約、跨國貿易糾紛、公司重整、合併及不動產等有領域有豐富之實務經驗,曾任華岡法學基金會董事長及文化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暨法研所所長,目前擔任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一職。